來源:涿州男科醫院時間:2021-03-17 00:55
路人在車前倒地死亡 沒擦沒碰 車主被判賠26萬
日前,在廣東東莞厚街,車主王先生由于需要辦事,靠右將車停在不能停車的路段,屬于違停行為。但王先生下車時,突然有一路人滕某騎電動自行車路過,突然倒在轎車左側車頭前,但轎車和電動車沒擦沒碰。
事后,由于搶救無效,64歲的騰某撒手而去了。然后,騰某家屬向法院將車主王先生告上法院,要求王先生賠償死亡賠償金、醫療費、精神損失費以及喪葬費等26萬元。
事后,經過交警部門調查,轎車和電動車沒發生任何碰撞,也無足夠證據證明任何一方當事人存在違法行為而引發交通事故,故難以認定事故責任。
而法院方面認為,王先生停車處于違規停車,對滕某駕駛的電動車產生一定的影響,認定滕某的摔倒死亡和王先生的違停行為有一定的因果關系。
另外,法院方面還認為,由于事故責任無法查證,轎車車主車主無需承擔刑事責任,但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。因為,機動車的證明義務要比非機動車的義務重,本著同情弱者的原則,王先生又不能舉證對方有過失,故轎車車主需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。
上周,法院依法一審王先生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向騰某家屬賠償26萬元。但保險公司表示不服,提出上訴。但日前法院作出終審判決,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看到這里,你還敢違停嗎?對于這件事,你覺得轎車車主負全部賠償責任合理嗎?